· 北 京
办理北京落户。
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。
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所。
可购买免税车一辆。
获得北京市“特聘专家”称号——100万奖励。
在国外取得我国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留学回国后需在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。
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在国外学习时间超过365天。
留学生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关系,签订时间大于等于一年。
用人单位和留学生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· 上 海
上海市常住户口。
可购买一辆免税车。
浦江人才计划:最高50万元工作政府资助资金。
浦东创业:15万元创业资金。
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;
国内211本科+国外正规院校研究生学位;
国内非211本科+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研究生学位;
国外正规院校本科+研究生学位;
符合以上条件的,申请前需要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6个月1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。
不符合以上条件的,申请前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基数达到1.5倍,且个税与社保一致。
· 广 州
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。
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。
小额担保贷款贴息,个人最高20万元。
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,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。
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;
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的,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;
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,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;
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,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。
· 深 圳
享受深圳生活补贴:本科15000元/人,硕士25000元/人,博士30000元/人。
办理本地户口。
未成年子女入托、入中小学就读免费,优先申请,并可以报考市、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。
可到各公立医院就诊并享受各大医院提供的方便。
可申请租用市、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。
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,或在国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,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。
年龄在45周岁以下;
取得深圳市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》;
无随迁人员;
通过系统信用查询;
· 成 都
对符合标准并被批准纳入的引进人才,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。
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,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,在成都工作的回国人员。
· 杭 州
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来杭创办企业的,提供100万元以上,500万元以下的资助资金。
入选“521人才计划”的入选者,提供8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。
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专项住房。
给予创业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。
国(境)外毕业证书;
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;
个人参保证明(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“先落户后就业”的无需提供);
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(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“先落户后就业”的无需提供)
· 苏 州
给予50~250万元的安家补贴。
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,给予100~4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。
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,并免除3年租金。
在国(境)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;
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;
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。
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三级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。
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,硕士研究生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,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· 南 京
最高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。
最高200万住房补助。
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(含留学回国人员、非全日制研究生,下同),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。
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,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。
· 西 安
对发展前景好、科技含量高、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,可给予10万至20万元无偿资助。
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。
对于高层次人才,奖励相当于本人年度工资性所得税缴纳金额15%的奖金。
优先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。
海外副学士学位(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)
学士(本科)及以上无年龄要求
· 武 汉
两年内免征所得税。
第三至第五年减按7.5%征收所得税。
五年后减按15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。
择优给予,5万-100万不等住房补贴。
硕士及以以上学历(国家教育部认可)
本科(年龄不超过40岁)
归国人员需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
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出国留学预备中心
联系电话:023-65118075 65118076 651180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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